2018年1月1日,商标权租赁到期,甲公司决定将商标权直接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200万元。 那应该理解为该无形资产的残值为200万元,计算摊销的时候不应考虑残值吗?
风筝
于2023-07-22 23:14 发布 549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3-07-22 23:17
您好,这项无形资产使用年限10年,已用2年,2016到2018是2年,这才4年,不是使用寿命结束时有人购买,本题离寿命结束还早着呢,不用考虑这个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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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商标有使用年限按照使用年限,没有就是10年
2019-12-04 08:29:18

商标申请无效的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的
2021-01-25 10:32:24

不是的,不管金额大小,企业购入的商标都应进行摊销处理。摊销是为了将无形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期内分摊计入费用。具体规则可能因地区和行业不同有所变化,建议查阅当地会计准则或咨询专业会计。
2024-09-05 13:56:20

你好无形资产次月开始摊销的
2023-04-17 02:34:46

你好,商标申请无效的费用(这个具体是什么费用支出?)
商标权的摊销是按注册日开始
2021-01-25 1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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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 追问
2023-07-22 23:18
廖君老师 解答
2023-07-22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