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1-08 09:25

你好! 有明文规定,你看看吧 
国税函[2002]1170号: 
 一、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一)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三)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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