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单位属于建安企业,存在一个施工老项目,由于税务局端问题,本月收款开票后,到当地税务局预缴3%的增值税时,告知不能预缴。要求下月进行预交。但是机构所在地需汇总销项开票数据进行汇总缴纳,因此发生重复缴纳3%的增值税,请问怎样账务处理。
菲童牛宝
于2018-01-04 11:07 发布 706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建筑群问一下,老师两点上线
2018-01-04 13:55:13

你好,是在机构所在地电子税务局申报的
2019-12-19 13:00:36

是的,就是可以减去你的异地预缴数
2019-05-16 11:00:57

你好,税款是不能计入成本 的
2016-12-18 09:45:33

学员您好,是不能这样理解的,因为每个建筑行业除了工程预缴涉及增值税还会有其他的进项发票,你只需要关注你月底的销项和进项差额就行
2022-01-15 1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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