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一笔房租3个月的,是2017.12.23-2018.3.23,发票开在12月份了,这笔我要分摊吗?怎么分摊?还是都坐在12月份里?
刘泳杉
于2017-12-29 16:13 发布 70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2-29 16:15
你好,需要分摊,按3个月平均分摊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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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的话 就开不动产租赁的发票 就可以了
不过 地址一定要在备注栏注明的哦
2020-05-12 14:50:30

你好,是的,是三个月的,
2019-10-31 15:43:28

你好 是个人出租还是公司出租 住房还是?
2019-09-29 12:02:08

你好,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019-06-13 10:28:52

没有入账的不可以税前扣除。或者去税局自己代开
2018-09-26 1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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