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12月份有了收入,12月5日补发了10、11月份员工工资,并申报了个税,公司账户还有钱,今天又发放了12月份的工资,计划在1月份申报12月份个税,这样做有什么税务风险吗?本学生觉得公司12月份发了两次工资,要把两次工资加起来计算个税,是这样了解吗?
以梦为露不妖娆
于2017-12-27 15:51 发布 86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工资薪金是根据每个月的所得金额申报,而与你是否发放、一次性发放几个月都是没有关系的
2017-12-27 15:53:21

你好; 可以一起申报的。只要在申报期内发的
2021-09-06 17:32:03

你好,要申报的,但是赔偿金一般不需要交税的。报税时别选工资薪金,选择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
2021-01-08 15:26:53

需要的呀,你这边是直接支付方,那么你在支付的时候就要代扣个人所得税,这个节税,这个不是说有一个固定的方法或者是方案,这个要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呢。
2020-11-09 12:29:59

你好 可以 按劳务 申报个税
2022-01-19 10: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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