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张某为独生子女,2020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20000元,每月缴纳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1500元, (2)4月获得劳务报酬20000元, (3)5月稿酬20000元。 张某有两个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纳税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张某与爱人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了中国境内住房 请问: (1)张某每月预缴的所得税。 (2)计算张某全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余伟彬
于2023-05-15 19:47 发布 656次浏览
- 送心意
晓纯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
2023-05-15 20:05
1月预缴(20000-1500-5000-5000)*0.03=255
2月预缴(20000*2-3000-10000-10000)*0.03-255=255
3月、4月工资预缴255,4月劳务报酬预交20000*(1-20%)*20%=3200
5月工资预缴(20000*5-7500-25000-25000)*10%-2520=710以此类推
5月稿酬预缴20000*(1-20%)*70%*2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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