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购买月饼用于送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324.79税额395.21.请问进项税能不能抵扣?不能抵扣的话怎么做账。发票认证后如何转出?
♀下壹站❤幸福♂
于2017-11-30 14:19 发布 1118次浏览
- 送心意
姜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
2017-11-30 14:24
购买月饼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发票认证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取得发票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费 2720 贷:银行 ,然后计提福利费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2324.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5.21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费。认证转出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395.2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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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同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19-08-01 10:43:53

您好
在勾选平台自己认证 不需要办理
2019-12-11 22:56:21

只有专用发票才需要认证
2017-05-24 13:41:28

可以在网上自行认证,也可以到税局大厅认证
2015-10-13 09:42:53

您好,因为有了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了,所以就不需要认证了。
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第十六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第十八条规定,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018-02-01 1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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