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核算。2021年6月发生交易或事项如下: (1)5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5600元,材料验收入库,全部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同日,与运输公司结清运输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费为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50元。 根据资料(1),计算出甲公司购买原材料可以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并写出会计分录"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3-03-24 14:24 发布 459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24 14:32
甲公司购买原材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7,050元(120000×13%+5000×13%=17,050元)。会计分录如下:
应交税金(增值税) 15,600
银行存款 12,000
运输费 5,000
应交税金(进项税) 17,050
拓展:
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是应税项目的发票税额总和,但有几种情况下不能抵扣,例如投资性租赁、财务性租赁等。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税额不能抵扣,只能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独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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