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比如企业购进办公楼400万,会计上按20年折旧,申报表季度一次性抵扣,还是汇算清缴一次性抵扣?"

孝顺的麦片
于2023-03-23 17:59 发布 879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23 18:11
企业购进办公楼400万,按照规定,设备、器具等单位价格不超过500万元,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抵扣所得税,无需按照20年折旧。因此,企业可以在申报表中季度一次性抵扣,或汇算清缴一次性抵扣。
拓展知识:新购买的设备、器具,如果不超过价值500万元,可由企业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即可减免所得税,无需按照年度折旧,这是中国税收政策的一次特殊调整。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