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居民企业),2018年度取得收入总额为8000万元,相关销售成本费用为50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包含向其他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其他收入及成本费用均未发生。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纳所得税额。 求解答和步骤"

搞怪的啤酒
于2023-03-20 18:31 发布 431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3-20 18:39
答案:2018年应纳所得税额=3000万元
步骤: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扣除国债利息及其他收入/成本费用之后的净利润额按照2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额。
2.家用电器生产企业2018年度收入总额为8000万元,相关销售成本费用为5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为30万元,财务费用为200万元,其中包含向其他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净利润=8000-5000+30-160=2500万元。
3.根据以上数据,2018年应纳所得税额=2500*25%=3000万元。
扩展信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应该按照25%的税率计算税收,同时可以从扣除国债利息及其他收入/成本费用后净利润中扣除一定金额,再依据25%税率计算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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