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999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23-03-20 17:02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决定撤销要约,但此时已经有乙公司接受甲公司相关要约,且给出了本公司需求细节的复电,因此,甲公司不能无故撤销先前发出的要约。这是一个「无效撤销」的例子,当事人一方(通常是要约人一方)无故撤销要约,另一方(通常是接受人一方)未有履行,或者已经被要约人一方知道的情况下,依然履行,则要约撤销不生效。例子中,甲公司撤销要约已晚,因此是无效撤销。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