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21年度销售商品收入5000万元,出售一台设备收入 20万元,转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收入300万元,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80万元;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70万元。 ·1、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是多少?·2、纳税调整的金额是多少?"

无语的蜗牛
于2023-03-20 10:28 发布 916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20 10:40
答案一:应税所得额为5000万元+30万元(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费用20万元)+70万元(业务招待费-招待费准予扣除50万元)=507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纳税调整的金额为5070万元-50万元=5020万元。
拓展知识:除了以上计算方法,企业还可以通过算术平均法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即将一定时期所得额除以期间内月份数,由此求得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再求得实际发生的应税收入和准予扣除的损失,以期得出税前扣除金额和应纳税调整金额。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