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购买的原材料,进项当年都认证了,今年税务查出对方(卖材料方)公司未交这些发票的税,要求由我们购买方补这些税,我们10月份补交了(6万多呢)。我的账务该如何记(外账)?

红粉丝
于2017-11-20 08:31 发布 864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1-20 08:32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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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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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