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1日,某公司为了促进销售,销售甲产品给A公司, 按价目表标明的价格甲产品每件售价500元,共销售400件,给予对方1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率为13%,款项已办好托收手续。 2. 3月3日,销售给B公司的乙产品300件,每件售价800元,增值税率13%,商品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回, 给予对方2/10、 1/20、N/30的优惠措施。 3.3月15日,B公司向该公司支付购货款。"

执着的宝贝
于2023-03-15 10:03 发布 266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15 10:12
3月1日,某公司销售400件甲产品给A公司,每件售价500元,给予对方1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率为13%,货款已办理托收手续。3月3日,销售300件乙产品给B公司,每件售价800元,增值税率13%,给予对方2/10、 1/20、N/30的优惠措施,货款尚未收回。3月15日,B公司向该公司支付购货款。以上是某公司的销售情况,优惠措施包括2/10、1/20、N/30,其中2/10表示2%的贴现折扣,即支付货款前10天优惠2%,1/20表示1%的贴现折扣,即支付货款前20天优惠1%,N/30表示无贴现折扣,即支付货款前30天无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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