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投资公司,要申请一个牌照,需要25%的实缴资本证明,三个股东都是个人,都没钱,就找了个垫资公司,整体的垫资流程是这样:垫资公司在银行开一个我们公司的一般户,我们领导写一个委托书,垫资公司以我们领导的名义把投资款汇到银行一般户,在银行过一下帐,再把钱撤出来。 我做账的时候,忽视垫资公司给的款。直接,按正常做账。还款的时候,从老板的账户走!视同老板取走,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然后有钱就慢慢还其他应收款,可以吗?
刘泳杉
于2017-11-15 15:32 发布 1307次浏览
- 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 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11-15 16:13
上述分录处理是正确的,就是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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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当这样做才是的
借;银行存款 12万,贷;实收资本10万,其他应付款 2万
2019-11-01 15:15:40

就是老板随后又把实收资本拿走了
2017-12-09 08:23:55

您好,这也算资本到位的。以前这叫抽逃资金。
2017-03-21 16:22:54

你好
其他应收款老板还回来就平了
2021-09-13 16:51:35

你好!还款应该是原分录做回,为什么做实收资本?
2019-12-20 15: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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