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向原承租人支付装修补偿款转让款,金额很大,开票内容为装修款,但附件资料里包括家具等,符合固定资产条件,请问要怎么记账? 全部价款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还是“待摊费用”科目?"

毀若亦 ♡
于2023-03-14 14:50 发布 409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3-14 14:59
这个问题可以结合应收账款转让的有关规定来细化回答。根据《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全国财经系统的解释规定,装修补偿款应该归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若支付的本金中包括购买固定资产,应分开记账,固定资产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分摊有形资产支付的本金归入“待摊费用”;未支付的本金账款归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例如,企业在2882年购入固定资产100万元,由当年自行负担20万元,另外80万元从民非企业获得装修补偿款,可以分开记账,即20万元归入“累计折旧”科目,80万元归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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