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9%)×9%,我一直不明白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9%)×9%,按理说农产品购买单价是包含可以自行抵扣的进项税,那不应该是直接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还有除以1+9%呢
豆豆爱吃糖
于2023-03-14 14:25 发布 1370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3-03-14 14:27
你好; 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 这个是从销售数量反推出消耗量,然后×单价,得出消耗也就是采购金额,÷(1-扣除率)得出计税依据,再乘以扣除率得出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022-12-07 20:04:55

你好; 可以留抵的。 可以的
2022-01-07 16:41:15

您好,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021-12-30 14:48:06

你好,这个就是9%的哦
2020-04-26 09:08:26

您好,是的,没有销项进行抵消 保留下来的进项税一直可以随着企业生存
2020-04-09 16: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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