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14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1)本年利润总额为48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支付的税收罚款2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额20万元,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3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30万元,年末余额3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40万元,年末余额47.5万元。(2)A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80万元。(3)按税后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无情的棒棒糖
于2023-03-13 19:47 发布 395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13 19:59
好的,那么我们来看下A公司2014年度的有关资料吧。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其利润总额为48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支付的税收罚款为2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为10万元,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额为20万元,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额为3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30万元,年末余额为3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余额为40万元,年末余额为47.5万元。A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80万元,按税后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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