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人有两个公司,两个公司都有少量的销售额,但是销售人员是相同的,发工资也只从一个公司发,另一个公司有销售额,但是没有员工,个税长期做零申报可以吗?老师有没有更好的建议,应该怎么做更合适呢?

木水星辰
于2023-03-13 15:28 发布 513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13 15:39
是的,你的问题很有必要,根据税务法规规定,即使两个公司的销售额是少量的,但是他们都是法人,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纳税申报。个税应在月末前申报,可以采用零申报的方式,但要求发工资的公司完成上一年度的纳税申报,才可以申报零申报,另外,如果这两家公司都比较小,既可以申报以营业收入为基准,也可以参照统记,在申报时可能会遇到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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