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增值税均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2022年 10月10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物资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为600万元,材料成木差异为-3%、2022年11月2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及相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10%,2022年11月25日,甲公可收回的物资作为原材料核算,其中的80%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22年11月25日支付加工费和相关税金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22年11月25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的会计分录。 (最好有计算过程)
糊涂的过客
于2023-03-09 22:51 发布 625次浏览
- 送心意
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03-09 23:05
你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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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问题正在回复中,请稍等!
2023-02-03 21:58:16

借委托加工物资177000
贷原材料177000
2022-09-19 11:13:53

您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000
贷:原材料 30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4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0000*0.13=31200
借:应交税费-消费税 (300000%2B240000)/(1-0.1)*0.1=6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2B31200%2B60000=331200
借:原材料 300000%2B240000=54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40000
2022-05-19 10:57:13

你好:
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360000×17%=61200(元)
2021-03-10 12:29:01

你好,正在解答中请稍等。
2023-03-09 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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