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3-02 11:20

20×7年度,东方公司的利润状况如下:未分配利润300 000元,任意盈余公积200 000元,实现税后利润1 800 000元,法定盈余公积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提取25%,分派现金股利500 000元。从股东情况看,A公司占25%,B公司占30%,C公司占10%,D公司占5%,其他占30%。20×8年5月,以任意盈余公积500 000元转增资本,20×8年度东方公司亏损350 000元。 
 
拓展知识: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在本年度实现利润后,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比例把利润中的一部分存入法定盈余公积,以备将来用于投资和其他用途,而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在实现利润后,把利润的一部分存入任意盈余公积,待企业有需要时可以拿出使用,但存入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不受税务部门规定的限制,可以根据企业所在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定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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