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23-03-02 09:5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凡是不具备社会保险费扣除资格的个人,其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除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外的其他扣除项后的所得额)应按照如下税率:工资收入小于3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至12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12000元至25000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25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超过80000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 
 
因此,如果该员工收入5650,没有社保扣除项,只填子女教育专项100%扣除,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650-5650=0,应纳税所得额为0,根据上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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