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本月签完租赁合同后就支付给了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对方也开了发票,但是本月是免租期,我是先计入待摊费用,等到了有租金的那个月份再做摊销吗?

传统的冬日
于2023-03-01 18:41 发布 390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3-01 18:48
答:是的,你可以先把这个月免租期的租金作为待摊费用计入账户,等到有租金的那个月再做摊销。此外,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准则,待摊费用应该按其固定会计期间来摊销,而不能把一段时间内的待摊费用集中在一个月去摊销。
案例:某公司2018年底签订了一份3年的租赁合同,且该合同规定在每年的8月1日支付租金,其他季度为免租期,则该公司可以把每年8月1日支付的租金作为应付账款计入账户,而把免租期的租金作为待摊费用计入账户,然后在有租金的每季度摊销相应的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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