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成立2015年7月,在2015年10月份的与深圳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购买深圳公司5%的股权并汇款40万元,当时是记账公司做的帐,做的是借款,其他应收款-深圳公司,我昨天查账的发现这笔钱,并搞明白其实是购买股权,其中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股份合作协议都有,这二份协议当初没有缴纳印花税,公司股份合作协议是到2017.10.28。 我的想法:将其他应收款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购买5%股权的40万元缴纳印花税,这样做对吗?
刘泳杉
于2017-10-27 09:20 发布 845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样做是对的。印花税可以补申报处理。
2017-10-30 20:57:54

而且我们还给他们汇过11万的开发直播TTP的费用,也没给开发票,这些都怎么处理呀?
2017-10-27 10:30:56

是的,交的 按10万交吧
2017-04-10 15:41:52

是的,行的
2018-03-08 20:58:56

你好,是的
需要缴纳印花税
2017-03-23 10: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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