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我也是刚刚接触建筑会计这块,我想请教一下老师假如我和甲方签订的合同是1千万,合同期是2年,期间每个月我们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也会根据发票金额付款给我们。我要问的是我们开给甲方的发票当月做账需要计入当月的营业收入吗?还是要等工程竣工结算完后在计入营业收入?具体的账务怎么处理呢?谢谢老师!
景方💞
于2017-10-25 23:18 发布 911次浏览
- 送心意
姚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财税实操讲师
2017-10-27 21:28
问题是老师我们现在工程还没有结束,甲方划工程款给我们,就必须要求我们开具发票。那开出的这部分发票就必须要在当月入账的,确认收入吗?还是可以暂时不确认收入?如果不确认收入那会计分录又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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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师 解答
2017-10-26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