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财务对公账户收到利息是借:银行存款 30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0正常是应该记借方红字,现在要做什么分录调整过来呢?已经是3月份的了
弄花香满衣
于2017-10-25 14:07 发布 79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0-25 14:08
您好!没关系的,计入贷方也是对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收到利息是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金额红字) 借:银行存款
2018-10-23 14:48:47

你好,是第一种处理
借:银行存款 ,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或借方负数)
2021-04-05 16:51:06

是的,您的分录正确。
2019-07-03 10:28:07

你好,原理上是这样,实务中,大多是借财务费用,负数
2019-01-11 16:07:16

是的,分录是正确的
2020-04-02 17:44:4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弄花香满衣 追问
2017-10-25 14:11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10-25 14:13
弄花香满衣 追问
2017-10-25 14:19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10-25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