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本来要交8个人的社保,18个人的工伤险,可老板把他们转到他萧山的老厂,只剩下2个人在富阳交社保。我去停保的时候晚了,现在社保繳费申报表上出现8个人的社保,18个人的工伤险,而我在做凭证的时候只做了2个人的应付工资和社保,社保局说厂里一定要交8个人的社险和18个人的工伤险,那该如何处理?分录又怎么做?正确的分录是什么?

guolaoshi
于2017-10-16 20:49 发布 81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10-16 20:52
您好,建议多交的社保和工伤险,由公司承担,分录,交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管理费用-商业保险等科目,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社保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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