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名下的包工头。由于需要结算工程款项。提供了如下发票。材料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未开立对公账户。现施工企业要求必须提供材料商的对公账户才能划款。请问个体工商户一定要开立对公账户吗。如果不开的话,可以直接转入材料商的法人个人账户内吗。这个在税务上有什么要求。

°綠貝貝.oο
于2017-10-13 15:52 发布 1988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10-18 10:14
可以的,可以将款项直接转入个体工商户的法人帐户
相关问题讨论
没问题,可以转到个人账户。
2022-03-10 14:34:25
你好,作为交税后个人所得收入是可以转到个人账上使用的!这样是没有风险!
2022-01-01 23:25:52
对,个体户一般都没有对公账户。
2022-04-09 19:13:37
你好!可以的,个体没什么关系
2023-06-21 10:25:32
这个不是必须的,可以没有对公账户。
2020-06-19 11:33:5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袁老师 解答
2017-10-22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