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外地项目,当月开的增普票,当月预交的增值税,但是公司会计做账是。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现金。对吗?是不是应该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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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10-10 12:20 发布 903次浏览
- 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 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账务处理没有问题,当然也可以做在预交增值税中
2017-10-10 12:32:15
你好,不用
2017-01-23 11:53:08
你好!
对的,你的理解很对。需要做的
2020-03-22 13:09:38
您不应该编制如下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只有在当月缴纳当月增值税并且多缴纳的情况下才需要编制上述的分录。注意是当月缴纳当月增值税,不是预缴增值税,需要区分这两种缴纳方式,当月缴纳当月增值税针对的是企业当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比较多的情况,需要在当月分次缴纳。
2018-10-27 11:50:44
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2019-04-13 17: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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