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问题大家帮忙, 1 公司员工个人自已的车,为公司外出办事时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想问一下这部分收入用交个人所得税吗? 2 公司按月发给个别的员工租房费,这部分收入合并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吗?
壮观的柚子
于2014-09-14 18:56 发布 906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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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还需要交纳租赁业营业税。
2.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2014-09-14 19:06:34

你好,可以的,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2018-04-11 19:52:20

您好,住房补贴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可以记入工资薪酬,也可以记入福利费。
2017-06-05 23:46:51

你好,是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职工福利费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但什么是税法规定的福利费呢?依据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而对于什么是“生活补助费”,政策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文: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此外根据该文,还规定了三种情况不能免纳个人所得税,第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第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第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的支出
2018-04-12 11:07:31

"工资薪金中的“津贴、补贴”——这种性质的津贴是与职任职或受雇有关系的,比如,高级经理享受一档次的津贴1000元,而经理又是另一档津贴800元,助理则为500元,一般员工则没有,因此,这些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而且金额会因职位而有所不同,属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报酬。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分析,是企业支付给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报酬。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说的都是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当钱给到员工手时,员工可自由支配。
对于福利费中的“补贴、补助”——这种补助是一种补偿,每个员工只要符合企业规定的特定条件(比如出差等),就可以享受,并不分等级, 属于一种补偿。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分析,它不是直接给员工的,是员工在特定条件下已经或者必须发生的费用(如:职工交通补贴、供暖费补贴、丧葬补助费等)给予的补偿,某种意义上讲,是生活补偿
2017-11-17 1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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