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分公司经营了一年,没有业务,现在准备注销,总公司借给分公司的钱,分公司现在还不了给总公司了,该怎么办??注销的时候会不会要求把钱还给总公司,如果还不了,又该怎么调账??

sennuo
于2017-09-21 09:45 发布 2854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2017-09-21 09:59
因为总公司借给分公司的钱一部分用来买办公用品和发员工工资及开发软件成本去了,还有一部分没有用挂在账上的,是不是用了的那一部分无法还就转营业外收入,到时就要上所得税,没有用的那一部分可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方式还给总公司!我这样理解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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