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如何在税务开资金使用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这部分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是可以税前扣除的?要是高于如何处理?

柳宏
于2017-09-19 22:51 发布 111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9-19 22:53
您好,让个人拿着借款合同,身份证,银行卡,去税务局代开资金使用费发票即可。这部分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是可以税前扣除。高于的话,高出部分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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