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开17%增值税专票。子公司也为一般纳税人,抵扣了进账。请问,以后子公司在处置固定资产时是否可以选用简易征收的方式?
糖果913
于2017-09-14 14:54 发布 1285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不能选择简易征收方式 。
2017-09-15 09:59:09

不能抵扣。
2017-11-28 17:31:53

如果没有抵扣就是按含税价计入原值的
2018-01-11 13:39:49

同学你好
现在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构建一栋房子作为固定资产,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房子的成本,待以后专为一般纳税人后能都根据专票税款金额较少固定资产成本,税款进行抵扣?——是不可以的;
2021-08-17 11:01:33

需要备案的,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
2019-05-17 20: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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