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公转账对方公司,发票对方一直没开,公司把这笔账一直挂起的,这种情况这属于对方漏税不?对公转账给对方确认了收入但是至今发票都没开给我们,现在开发票了是对方让第三方开的,因为对方之前公司现在破产,也就是现在收到发票销售方与当时对公转账的公司名字不一样,我们发票肯定不会收,因为税务局很严格,那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建议处理。

北城以念,何以为安?
于2017-09-07 19:11 发布 245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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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对方漏税,这种情况,还是收了吧,否则,对方不给发票了,岂不更麻烦,关键是让开发票单位写个证明,注明此笔发票款项原来已汇入收款单位。
2017-09-07 20:06:43
您好!这个要看是什么事情的官司,比如你们卖了货物给对方,对方不付钱,现在打了官司对付钱了,那么你开不开发票都是一样做收入缴税
2017-09-30 10:20:16
用发票联的复印件入账即可。
2017-10-30 13:23:35
你好,个人建议发票需要冲红,后重开一张发票
2018-04-13 14:09:42
用发票联的复印件入账即可。
2017-10-30 1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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