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合作开发房产十多年。2013年1个自然人A出资1000万,另一个地产企业B出土地1亿组成新开发公司C,土地算实收资本2000万,8000万为资本公积。新公司C:3000万注册资本,C资产1000万现金+1亿土地。这块地皮是股东企业B买来,拿出一小部分土地出资,B一手土地有发票,依据评估报告,新公司没有土地发票。过了4-5年,没开发,每年只交几十万土地使用税,买这个公司,比如付3亿。因为原股东退出,增大值了,自然人A要交个税吗,原企业B要交企业所得税吗,c现在付3亿没有任何土地发票,将来土地
梦想成真
于2017-08-23 23:18 发布 9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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