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4S店,有按揭公司帮客户代付按揭款是打给对公账上,但是账户上体现的是按揭公司抬头,而开票的是客户个人的名字,那回单和发票不是对不上了,公司要求按揭公司给出份证明,证明他们打出来的款是帮客户代付的按揭款,可按揭公司给出的证明盖的章的财务专用章,不是公章,而且还是用手机拍照拍好再打印出来的,你说这样的证明财务可以做账吗?如果不可以,公司做账了会承担风险吗?
空镜子
于2017-08-22 09:08 发布 10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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