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总公司签的合同 开票也是开给总公司 可是公对公给我付款的是总公司的分公司 是不是资金流对不上 对我们是不是有风险? 我这个工程是有500左右 现在走第一笔款20多万是这样的 接下来的款 可能也是这样了 我打电话问那边了 分公司说 她们那边不能独立核算 所有都是归到总公司 那我们这个风险如何规避呢 是不是叫总公司给我付款是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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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08-18 15:57 发布 937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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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所得税也是汇总缴纳 分公司收入成本费用也是要并入总公司 你总分为了同一个时间来票重复了 如果你的企业所得税也是独立的 你才能这样操作 如果不是 不可以
2022-05-17 06:02:53
可以,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由分公司(独立核算)开票,总公司收款
2026-01-14 15:09:50
可以的,这种在实际工作当中是常见。
2022-03-31 12:37:20
你好,不合理的,这样发票流与资金流就不一致了
2019-06-27 09:46:58
如果说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他就不会单独做账,直接总公司作为相关的费用就行。但如果说是独立核算分公司,他就自己单独做账,自己作为费用。
2021-10-11 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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