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浮云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2017-08-16 13: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第二条自2008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执行。后续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0号)只保留了安置残疾职工的工资性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未重申原财税[2007]92号文件“对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因此,您单位安置残疾人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收入应并入单位企业所得税核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问题讨论
1.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实行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2.增值税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若符合一定条件,则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具体要求请参见财税[2016]52号.
2023-08-28 09:52:43
残疾人从企业获得的收入可以申请减免残疾人所得税。减免残疾人所得税的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的收入及纳税负担达到规定标准;2、申请人有残疾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除了要提供残疾人证明外,还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税收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手续,税务机关批准后,就可减免残疾人所得税。
2023-03-02 13:26:04
学员您好,是的,对的抵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023-03-08 10:23:09
你好,这两个确实是不一样的
2023-06-13 15:32:24
同学,你好
1.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实行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2.增值税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若符合一定条件,则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具体要求请参见财税[2016]52号.
3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于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的范围。政策中对残疾人的规定,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自然人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
2023-08-29 18: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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