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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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3%,城建税(增值税的7%或5%),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的2%),个人所得税,地方税种等
月收入3万以下,季度9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2016-05-19 14:41:32
你好
你要开什么业务的发票
2021-04-01 18:45:45
您好,个体户是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个税的。
优惠政策: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季度不超过9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的。
2017-08-08 13:11:07
三、个人所得税
(一)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个体工商户需将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5.2021年1月1日至政策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以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2021-07-19 09:28:18
你好,个体经营所得,采用按月度或者按季度进行预缴税口的纳税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2020-06-28 10: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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