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新项目,即2016年5月份以后的新项目、刚开工。请问增值税抵扣怎么抵扣、是不是所以能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抵扣、包括日常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还是只有建安工程、土地能抵扣、请回答

秦砖汉瓦
于2017-08-06 21:15 发布 1336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2017-08-06 21:22
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但是以下项目不能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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