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国地税刚刚备过案,老板说要有朋友需要走我们公司基本户过下账,几千万的金额,然后让我们帮他开发票,老板说从中收取税点,问我能不能这样处理,我觉得不可以,站在税务角度上本身就是虚开发票行为了,不知道老师站在税法角度上是什么见解?
XiaoYy
于2017-08-04 08:55 发布 693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7-08-04 08:56
是的,不能虚开发票,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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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能虚开发票,是违法的
2017-08-04 08:56:13

你好,可以是私下转回款项
2016-12-30 15:27:05

您好,请拒绝办理,现在查的比较严格,如果税务局追究起来,责任比较大,有很多被处罚的案例,现在办税都是实名制,很难逃脱责任的
2019-11-03 21:20:12

您好!这个没有什么好办法,看税局要求,一般就是罚款了。
2016-09-02 14:03:54

同学你好,这样的话,先辨别通知的真假,再做出是否接受查账的决定。
2021-11-12 0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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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y 追问
2017-08-04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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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