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建筑公司,已经有两个会计一个做内账一个做外账,然后他注册了一个新能源公司,说是做秸秆回收利用,然后招我来负责新能源的会计,可是他根本没有做这个事项,还是跟以前一样做建筑招标,但是会从新能源公司走一些报销,建筑公司的烟酒费用什么的报销然后用办公用品发票代替从新公司出钱,还会从这个公司转保证金,这种的工作风险大的话,应该留下来做吗
小草
于2017-07-19 18:18 发布 115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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