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未认真学习增值税抵扣问题,公司在发生招待客户的住宿费时账务处理是业务招待费,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现在发现这样处理有问题,可以在下月的纳税申报中将之前不能抵扣的税额做进项转出吗?会不会影响我公司的纳税记录?

betty
于2017-07-18 15:10 发布 1321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7-18 17:05
好的,谢谢老师!账务处理是需要在这个月做吗?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们收到的发票在发票确认平台没有显示是吗
2022-10-24 17:24:36
你是一般纳税人么,这个专票用于哪里
2019-08-08 09:28:43
您好,您您年末是有留抵税额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做第六个分录,您第八个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20-07-04 16:46:58
你好具体您购买的什么商品?
2019-03-15 14:07:15
你好,你们买的是销售的吗?给你开的是机动车的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票?
2022-04-11 16:54:5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betty 追问
2017-07-18 17:08
方老师 解答
2017-07-18 16:28
方老师 解答
2017-07-18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