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发生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6月28 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 N 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镇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2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5.6 万元。购进设备发生保险费2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0.12 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2)企业建造厂房领用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0万元,分配工程入员薪酬40万元,支付工程费用 200万元、增值税税额18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30日,该企业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12月20日,设备 N因自然灾害毁损,清理设备 N 支付拆卸费 1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09万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已确认应收保险公司赔款50万元。写出发生业务的会计分录

学堂用户hje338
于2022-12-28 09:06 发布 1059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12-28 09:08
1借固定资产12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5.72
贷固定资产137.72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开进来的,前者不能抵扣,后者可以抵扣,开出去的,一样的计税的。
2017-04-08 12:45:23
一、第一种情况(乙公司为子公司)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甲公司取得发包方工程价款 218 万元,其中销项税额 = 2180000÷(1 %2B 9%)×9% = 180000 元。
甲公司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为 8 万元。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分包服务,进项税额为 3.6 万元。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180000 - 80000 - 36000 = 64000 元。
乙公司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为 3.6 万元。
乙公司当月进项税额 10 万元。
乙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36000 - 100000 = -64000 元(即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且有留抵税额 64000 元)。
二、第二种情况(乙公司为分公司或项目部,总公司统一纳税)
总公司(含甲公司和乙公司)取得发包方工程价款 218 万元,销项税额 = 2180000÷(1 %2B 9%)×9% = 180000 元。
总公司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为 8 万元,乙公司进项税额 10 万元。
总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180000 - 80000 - 100000 = 0 元。
三、纳税筹划分析
从增值税缴纳金额来看:
第二种情况总公司统一纳税时,在该业务场景下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相比第一种情况甲公司单独缴纳 64000 元增值税更为有利。
管理成本方面:
若乙公司为子公司,在财务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相对独立,会增加一定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而作为分公司或项目部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在管理上更加集中,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
税务风险方面:
总公司统一纳税可以更好地统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降低税务风险。而子公司各自纳税可能面临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匹配等风险。
所以在该特定业务场景下,将乙公司作为分公司或项目部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在增值税缴纳和管理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2024-10-05 17:18:46
: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10400/100%2B4500/100%2B1800/100)
2024-04-17 09:14:02
您好
请问是需要写会计分录吗
2023-11-22 20:30:34
材料总成本3万➕780➕420
实际单位成本3万➕780➕420)/(500-20
2023-11-22 14:41:2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暖暖老师 解答
2022-12-28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