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投: 成本法下,同控 的入账成本主要是看合并日母 问
您好!非同控看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答
某化妆品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率13% 问
1.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收讫。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342,900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900 2.为生产甲化妆品本月购入乙高档化妆品一批作为原料,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000元,款项尚未支付。当月全部投入生产使用。会计分录:借:原材料 200,0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贷:应付账款 226,000 3.将自产的丙化妆品一批以职工福利形式发放给职工,按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计算,价款为50,000元,成本为30,000元。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 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贷:库存商品 30,000 4.销售甲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为500,000元,款项未收。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 585,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接下来,我们需要计算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 销售成套化妆品的消费税 = 300,000 × 15% = 45,000 自产丙化妆品作为职工福利的消费税 = 50,000 × 15% = 7,500 销售甲化妆品的消费税 = 500,000 × 15% = 75,000 总消费税 = 45,000 %2B 7,500 %2B 75,000 = 127,500 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127,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27,500 答
老师,请问个人代开房屋租赁合同发票的税点是多少? 问
出租住宅的:房产税4%减半,个人所得税10%,增值税1.5%(月租10万以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增值税=租金收入/1.05*1.5%, 附加税费=应交增值税*0.06 房产税=租金收入/1.05*2%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增值税-附加税费-房产税)*(1-20%)*10% 出租商业用房的,房产税12%减半,印花税0.1%减半,个税20%,增值税5%(月租10万以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各地单位面积税额不一) 应交增值税=租金收入/1.05* 0.05, 附加税费=应交增值税*0.06 印花税=租金收入/1.05*0.1%*50% 房产税=租金收入/1.05* 12% 城镇土地使用税=占地面积*单位税额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20%)*20% 答
公司在建一个基地,目前只区分几号地块几号地块的, 问
你好,你们是分开核算吗?能分开的话最好还是分开。 答
办了定额之后 还需要税务申报吗? 登陆自然人电子 问
您好 就是系统自动申报 不需要自己申报的哈 答
差额征税是什么意思?
答: 你好,这个就是收入减去成本,按这个来交增值税的意思。
月子会所及早教中心都是差额征税吗?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差额征税的企业有那些
答: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纪代理服务. 3.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4.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5.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6.航空运输企业. 7.客运场站服务. 8.旅游服务. 9.建筑服务. 10.房地产开发企业. 11.销售不动产. 12.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13.特定企业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 14.劳务派遣. 15.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6.安全保护. 1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