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与下游签订委托运营合同,根据确认处理水量X单价=最终确认服务费。经过结算应确认未税476万元,含税504万元。因下游单位未承担委托运营期间的水电费用未税77万元。需重新确认最终结算金额。确认的时候应该用(476万元-77万元)*1.06=最终含税结算额 还是用(504万元-77万元)=最终结算额。

雍和
于2022-12-20 15:49 发布 597次浏览
- 送心意
柯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12-20 16:18
你好 我们确认结算金额应该是含税的 77万应该也要换算成含税金额 504-7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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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具体问的是?
2016-10-18 13:20:17
100/总天数
每个人的天数*上面单天
你这样算平均不准确的
2019-05-09 11:35:05
你设另外5个人电费为X元,另外3个人的电费就是X乘以(1+20%)这样算就可以了,加起来等于340元,住了11天的那个人就是X乘以30天乘以11天
2019-05-16 17:00:51
您好,您说的是哪种格式的啊
2023-08-14 13:41:57
同学你好,最好到供水局,供电局去办理变更手续,之后再缴纳。
2022-07-21 18: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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