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公司与子公司采用集中销售与集中采购的经营模式,集团总公司销售原材料给子公司,子公司销售成品给集团总公司,平价销售,评价采购,对于这种经营模式,税务方面需要注意哪些?开发票方面需要怎么开,可以按大类汇总开票还是需要开明细清单的?
森妈
于2022-11-28 16:15 发布 739次浏览
- 送心意
悠然老师01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2022-11-28 16:17
学员你好,平价出售,平价采购,不加利润,税务可能会认为少交税,要求按行业利润率补税
开发票方面需要开明细清单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经营范围有的,可以直接开
2021-08-21 11:36:54

公司能销售原材料,可以开发票
2020-07-13 16:28:43

你好!没明白你意思,你是说存货的余额吗
2019-04-10 17:10:26

你好,销售原材料,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 贷:原材料
通过分录可知,不能作为费用来确认的
2021-09-14 21:10:01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2018-11-16 14:31:5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森妈 追问
2022-11-28 16:37
悠然老师01 解答
2022-11-28 16:38
森妈 追问
2022-11-29 09:21
悠然老师01 解答
2022-11-29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