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默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2-11-23 15:40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

小默老师 解答

2022-11-23 15:49

1.甲将自己的一辆价值9000元的摩托车交付给乙时设立
2.约定在甲不能还款时,摩托车就归乙所有无效
3.乙的质权丧失
4.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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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的质权自甲交付摩托车时设立。 (2)该质押合同有一处不合法之处,即“甲不能还款时,摩托车就归乙所有”的约定。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摩托车被盗后,乙的质权不会丧失。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即使摩托车被盗,只要甲已经交付了摩托车,乙就已经取得了质权。 (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导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摩托车被盗是由于乙的保管不善导致的,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则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2023-12-06 13:14:52
(1)乙的质权自质物交付时设立。根据《民法典》第425条规定,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因此,乙的质权自摩托车交付时设立。 (2)该质押合同中存在不合法之处。根据《民法典》第435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不得擅自使用、出租、处分。如果质权人违反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案例中,乙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导致摩托车被盗,因此,该质押合同存在不合法之处。 (3)摩托车被盗后,乙的质权不会丧失。根据《民法典》第437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因此,即使摩托车被盗,乙仍然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摩托车来行使自己的质权。 (4)根据《民法典》第434条规定,如果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摩托车被盗是由于不可归责于乙的原因造成的,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由于乙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导致的损失,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12-06 08:19:31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
2022-11-23 15:40:28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3-09-01 20:02:02
您好,比如这次出险要赔100,2家保险公司分别要赔50和49,那就足额赔偿
2024-02-22 15: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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