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青柠

职称会计实务

2017-07-02 12:28

你好:我公司在2011年10月21日给客户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邮寄到客户所在单位,可是客户今天(11月17日)打电话说没有收到,现在发票没有找到,可能遗失,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此发票还能作废从新开具吗?谢谢!.

青柠 解答

2017-07-02 12:41

您好!请您详细说明丢失的是哪种发票。具体可以直接拨打12366税务咨询热线联系咨询。.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需要作废 重新领取
2020-12-27 18:32:01
你好,你所指的补办是去税局补办,是否收费的意思?
2020-02-17 16:50:59
你好,取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记账即可。
2019-12-30 17:04:45
发票丢了重新打印的吗
2019-11-03 18:20:13
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卖方开已报税证明,用记帐联复印件和已报税证明抵扣和作帐
2019-06-21 21:53:5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