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水本无色
职称: 中级职称
2015-10-31 22:57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5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1年购置的、应交消费税的机动车1辆,取得收入64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以上收入为含税收入)
然后答案里面说:
销售已使用的机器设备应纳税额=9200÷(1+17%)×17%=1336.75元
销售机动车应纳税额=64000÷(1+3%)×2%=1242.72元
请问一下为什么销售2011年购置的已使用的机动车不是按照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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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我国增值税纳税环节有规定,销售货物,进口货物都需要 缴纳增值税的
2019-12-27 11:03:50

销售额如果不含税3978,如果含税3400
2015-12-08 09:03:51

A.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以货物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扣除还本支出
D.现金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计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额
2021-06-02 08:44:40

你好,一般目前是季度30万的
2021-01-06 14: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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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15: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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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本无色 解答
2015-11-01 06:59